红河学院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16年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我处岗位需要,经学校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
岗位1:境外(越南)办学点汉语教学
岗位2: 国际学生事务
二、应聘条件
(一)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身体健康,能适应岗位工作要求;
(三)具备拟聘用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和年龄要求。
1、学历要求:本科以上学历。
2、专业要求:岗位1:越南语专业或国际汉语教育专业;岗位2:英语或非通用语
3、年龄要求:男35周岁以下,女30周岁以下。特殊情况经学校批准后可适当放宽年龄。
4、其他要求
l 普通话:二级甲等以上
l 有中国传统文化特长
l 有跨文化交际或沟通能力
l 教学岗位需有留学生汉语教学经历
二、工资待遇
按学校有关合同制员工工资待遇办理。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9月6日至15日
2、报名程序及所需材料
(1)投应聘材料
应聘者需将以下材料的电子版发送至国际合作交流处联系人邮箱:7163951@qq.com;
①2016年应届毕业生应提交毕业学校签章的《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含个人简介、学习成绩表、身份证、相关证书等);
②其他应聘人员应提交个人简历,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他资格证书等,在职人员还需提供原单位同意辞职(解聘)证明;
③岗位要求的其它证明材料。
(2)每位应聘者只能报一个岗位,多报视为无效。
(二)资格审查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初审,并将初审通过的应聘人员名单及相关材料报人事处进行资格复审,人事处复审合格后对应聘者进行面试考察。
(三)面试与考察
1、由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成立由相关人员组成的面试与考察小组,负责组织本单位的面试考察工作,并确定拟聘人选。
2、面试考察内容、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面试结束后,将拟聘人员报学校审批。
(四)体检
考察合格人员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将按面试考察排列名次替补。
(五)公示与聘用
面试考察后将在国际合作与交流处网站(http://oips.uoh.edu.cn/)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联系电话:0873-3694865。
联系人:彭娟老师
红河学院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16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