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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学院2025年度外国留学生云南省政府奖学金招生简章

作者: 发布时间: 2024-12-23 浏览次数:

一、招生范围

本科生、预科生、进修生

二、招生国别

“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南亚、东南亚国家为主,兼顾其他国家

三、申请条件

1.持外国有效护照的非中国籍公民;

2.品行端正、身体健康、成绩优异,能够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和红河学院校纪校规,尊重中国风俗习惯,无犯罪记录;

3.攻读本科学位者及预科生,须具有高中或同等学力,年龄不超过25周岁;进修生,须具有学士学位或以上学历,年龄不超过55周岁;

4.申请人中文水平原则上达到中文水平考试(HSK)四级,预科生、进修生除外。

四、奖学金标准

1.标准:预科生、进修生:30000元/年/人(1年);本科生:35000元/年/人(4-5年)。

2.涵盖范围:学费、生活费保险费

五、申请流程

1.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至指定邮箱3103891441@qq.com

2.请于2025331日前提交申请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六、申请材料

(一)基本材料

1.《云南省政府奖学金申请表》(见附件1)及《红河学院国际学生入学申请表》(见附件2)(请用中文或英文填写,完成所有个人信息后提交Excel文档和签字版扫描件);

2.护照个人信息页扫描件(护照有效期在一年以上),最近一次使用的签证页和出入境盖章页扫描件(若有);

3.电子版照片(要求:彩色2寸免冠证件照,白色背景无边框,头部占照片尺寸的2/3,照片尺寸不低于320*240像素,高宽比为4:3,大小为100—500KB,JPG格式);

4.最高学历证书及成绩单公证件扫描件,尚未获得毕业证书及全部科目成绩的应届生需提供由就读学校出具的毕业证明及已有各科目成绩单(需公证,并附中文或英文翻译件)

5.HSK证书扫描件(预科生及进修生若有可提供);

6.《外国人体格检查表》(见附件3)和血液检查报告扫描件

7.无犯罪记录证明扫描件(需公证,并附中文或英文翻译件)

注:以上材料均为必备材料,材料不齐者不予录取;所有报名材料均需提供PDF格式的正规扫描件,不接受手机或相机拍摄的图片;到校注册学籍时须携带毕业证和学位证等相关材料的原件以备查验

(二)附加材料(非必要)

1.各类获奖证书;

2.高中以上学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

3.英语成绩(能力)证明。

七、录取及通知

1.红河学院将组织专家对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进行评审,并对初审合格者进行面试考核(线上或线下),遴选出拟录取人选,并上报云南省教育厅,对符合条件者,择优录取;

2.录取名单确认后,红河学院第一时间将录取材料发送至奖学金获得者邮箱;

3.奖学金获得者原则上不得变更学习专业及学习期限;

4.奖学金获得者若不能在规定的期限内到校完成学籍注册,其奖学金资格不予保留。

    注:本次招生入学时间为2025年9-10月。

八、联系方式

红河学院对外合作交流处

办公室电话:0086-873-3694397

邮箱:3103891441@qq.com

地址:云南省红河州蒙自市红河学院学生活动中心B102

 

附件:1.云南省政府奖学金申请表

2.红河学院国际学生入学申请表

3.外国人体格检查表

4.红河学院国际学生招生专业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