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范围
硕士研究生、本科生、预科生、进修生
二、招生国别
以“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南亚、东南亚国家为主,兼顾其他国家。
三、招生专业
招生专业目录见附件1。
四、奖学金标准
(一)标准
硕士研究生:40000元/年/人(3年);
本科生:35000元/年/人(4—5年);
预科生、进修生:30000元/年/人(1年)。
(二)涵盖范围
学费、生活费和保险费用。
五、申请条件
1.持外国有效护照的非中国籍公民;
2.品行端正、身体健康、成绩优异,能够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和红河学院校纪校规,尊重中国风俗习惯,无犯罪记录;
3.学历及年龄要求:
申请硕士研究生层次,须具备本科毕业或同等学力,HSK(五级)180分以上,年龄不超过35周岁;
申请本科层次,须具备高中毕业或同等学力,HSK(四级)180分以上,年龄不超过25周岁;
申请预科生,须具备高中毕业及以上学历,年龄不超过25周岁;
申请进修生,须具备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年龄不超过55周岁。
4.符合所申请层次、专业在学术能力、语言能力以及其他相关方面的入学要求。
六、申请材料
1.《云南省政府奖学金申请表》(见附件2)及《红河学院国际学生入学申请表》(系统下载)(请用中文或英文填写,完成所有个人信息后提交Excel文档和签字版扫描件);
2.护照个人信息页扫描件(护照有效期在一年以上),最近一次使用的签证页和出入境盖章页扫描件(若有);
3.电子版照片(要求:彩色2寸免冠证件照,白色背景无边框,头部占照片尺寸的2/3,照片尺寸不低于320*240像素,高宽比为4:3,大小为100—500KB,JPG格式);
4.最高学历证书及成绩单原件扫描件;应届毕业生须提供预毕业证明及已有各科目成绩单,被录取后须补交最高学历证明;中英文以外的文本需附经公证的中文或英文翻译件;
5.HSK证书扫描件(硕士研究生和本科生必须提供,预科生及进修生若有也可提供);
6.《外国人体格检查表》扫描件(有效期六个月),来华时请携带原件,详见附件3;
7.无犯罪记录证明(有效期六个月),中英文以外的文本需附经公证的中文或英文翻译件;
8.经济保证证明(近6个月内的);
9.推荐信(硕士研究生层次申请人须提供2名相关领域副教授及以上职称者使用中文或英文书写的推荐信);
10.“来华留学生本科入学学业水平测试(CSCA)”成绩单(本科层次申请人提供,报名及考试信息详见来华留学本科入学学业水平测试网站:https://csca.cn/home),必考科目要求如下:
学科门类 | CSCA必考科目 |
文学、经济学、管理学、艺术学、 教育学、法学 | 文科中文、数学 |
理学、工学、农学 | 理科中文、数学、物理、化学 |
-若申请时暂无成绩,申请人须于北京时间2026年2月20日前补充提交。
11.其他材料:作品集、各类获奖证书、高中以上学历毕业证书、英语成绩(能力)证明、工作简历等。
注:以上1-10项材料均为必须材料,材料不齐或不符合要求者不予进入入学考核阶段;所有报名材料均需提供PDF格式的正规扫描件,不接受手机或相机拍摄的图片;到校注册学籍时须携带毕业证和学位证等相关材料的原件以备查验;所有材料按要求上传至系统指定位置,其中10、11项材料上传至“其他”处。
七、申请与录取流程
(一)申请与录取流程
1.在线申请
登录“红河学院教育对外开放管理系统”(http://jydwkf.uoh.edu.cn/openRegister)完成注册,在线填写申请信息、上传材料并提交。申请者可通过系统查询申请进度和状态;
2.入学考核
所有申请人均需参加红河学院统一组织的面试考核。
3.择优推荐
红河学院根据材料审核及入学考核情况择优推荐至主管部门最终评审,评审通过的申请人确定为奖学金录取人员;录取结果可在招生网站(https://oips.uoh.edu.cn/gjxszs1.htm)查看;
4.录取通知
红河学院向被录取者发放电子版《录取通知书》和《外国留学人员来华确认表》(JW202表);
(二)注意事项
1.系统报名建议使用Google浏览器操作;
2.详细步骤可下载报名网站首页的“国际学生系统使用指南(INTERNATIONAL STUDENT APPLICATION GUIDE)”查看;
3.规范填写信息。按照系统要求用中文或英文填写;姓名、护照号、出生日期需与护照信息完全一致;邮箱地址及接收《录取通知书》的通讯地址务必准确无误,否则将无法收到电子版《外国留学人员来华确认表》(JW202表)和《录取通知书》;
4.上传材料需清晰、真实、有效,建议使用专业设备扫描;因材料不清晰或无法识别导致的后果由申请者自行承担。
八、报名系统开放时间
2025年12月3日——2026年1月11日(包括材料修改和补充时间),逾期不再受理。
注意:本次招生入学时间为2026年9月。
九、入学报到
1.被录取者须按通知书上规定的时间到校办理入学报到手续。新生入学时须携带最高学历证原件供学校复核入学资格。无故逾期不报到者或不符合入学条件者,学校将取消入学资格。
2.被录取者原则上不得变更学习专业及学习期限;
十、联系方式
红河学院对外合作交流处
电话:0086-873-3694397
邮箱:3103891441@qq.com
地址:云南省红河州蒙自市红河学院学生活动中心B102
附件:1.红河学院国际学生招生专业目录
2.云南省政府奖学金申请表
3.外国人体格检查表